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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拉欧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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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离“职业宰客”还有多远
卡拉欧K    2007-12-29 7:08:30
  标签:导游   宰客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导游,一个曾经令人羡慕的免费旅游职业,如今早已风光不再。
    “起得比周扒皮都早,睡得比鸡都晚,干得比驴都累,吃得比猪都差,装得比孙子都好,挣得比民工都少,看着比谁都好,五年后下岗谁都跑不了。”在导游人员中广泛流传的“段子”,形象地道出了这个职业的现状与艰辛。
    自去年底,一篇名为《叫我如何不宰你》的网络文章吸引了很多人的注意。文章作者、深圳导游邬敬民以自己从业十多年的经历,大胆披露了旅游界存在的种种黑幕,在业内引起很大震动。文章最先发表在邬敬民的博客上,最近被印刷成书。在书中,邬敬民说:“收入少、待遇低,宰客成为导游的不二选择。这实际上不是导游的错,但所有的黑锅都在导游身上背着。”

薪金制度:逼着导游拿回扣

    所谓“导游”,顾名思义,就是带领游客旅游的人员。在旅游过程中,导游受旅行社委派,为游客的吃、住、行提供各种服务,理应得到旅行社的合理报酬。但眼下业内流行的“潜规则”却是,导游不仅得不到合理报酬,有时还要付钱给旅行社“买游客”,逼着导游把游客从“服务对象”变成“宰客对象”。
    目前,我国导游可分成“在编”和“兼职”两类。在编导游由旅行社支付基本工资、并缴纳保险金;兼职导游则是招之即来、挥之即去,没有任何保障。但随着旅游业竞争越来越激烈,旅行社为了压缩成本,对在编导游支付的工资也越来越少,即使是一些实力雄厚的国有大旅行社,中级导游的基本工资只有600元,高级导游仅800元。
    因此,无论是在编还是兼职导游,其收入构成大都是:“少量基本工资(或无底薪)+带团津贴+回扣+小费”。其中,回扣是主要收入来源。为了争取更多的购物“回扣”或“人头费”,在许多旅行社的行程安排中,旅游景点的时间可以压缩,但进店购物的时间却一点也不能少。
    在《让我如何不宰你》一书中,邬敬民说他最多的一次是10天进了13家店,最为痛苦的一次,是带一个残疾人旅游团,车上有1/3的人都是残疾人,需要抬上抬下,行动很不方便。他不忍心,打电话请示公司,能不能不让这个团进店购物?但公司坚决不同意,否则一个人100元的人头费就要由他来出。他只好昧着良心让旅游团里的义工把所有的残疾人都抬到店里。
    邬敬民的遭遇绝非个别。小雪(化名)是记者熟悉的一位优秀女导游,她带队细心周到,导游词中绝没有粗俗的“黄段子”,而是将旅游景点的风土人情、诗词歌赋融会贯通到自己的讲解词中,用悦耳动听的声音向游客娓娓道来,令人有“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旅游收获。
    据小雪透露,许多时候,她作为上海的地陪,需要向组团社交300元/人的人头费,把旅游团队“买”下来,导游赚的就是门票差价和购物回扣。比如,上海东方明珠、金茂大厦、黄浦江轮渡的门票,一般散客要花200元,而导游可以不到60元的价位买下。至于在购物店,导游一般可以拿到30%-50%的回扣和20元/人左右的人头费。但这些收入不是导游一人独吞,其中,出车司机要分30%、旅行社分20%、外地团全陪20%,剩下的才是地陪导游的佣金。至于各地有回扣的商品也不一样,苏州主要为珍珠、无锡是紫砂壶、杭州是龙井茶业和针织服装、南京则是烫伤药。
    “导游既要为各方‘买单’,又要背着‘宰客’的黑锅,一旦顾客有投诉,顾客索赔的钱还要从导游的佣金里面扣,哪怕是旅行社方面的问题,也要出团导游负责。有钱大家一起分,风险导游一人担,导游才是旅游业中真正的冤大头。”小雪无奈地说。

职称问题:让导游只想吃“青春饭”

    白发苍苍的周明德,退休前是上海国旅的一名特级导游。如今虽然退休在家,许多他以前接待过的外国游客一到上海,还是喜欢来找他,他和许多游客已成为多年的朋友。
    上个世纪60年代从罗马尼亚留学回国的周明德,之所以选择到上海国旅做一名罗马尼亚语导游翻译,是因为那时导游还是一种令人羡慕的高收入职业,导游普遍受到社会尊重。然而,今非昔比,随着收入的下降以及许多欺客宰客的事件都与导游有关,导游的社会地位也一落千丈。
    虽然,按照国家旅游局制定的《导游人员等级评定制度》,导游也有初级、中级和高级之分,但这种晋级仅仅是“名誉”而已,和收入挂钩不大,和我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中的初级、中级和高级更是“风马牛不相及”。因为根据我国现有的职业分类,导游根本不属于专业技术人员类别,而被划分在第四大类(商业、服务业人员)、第四中类(饭店、旅游及健身娱乐场所服务人员)、第二小类(旅游及公共游览场所服务人员)、第一细类(导游)。
    业内专家刘辛田指出,尽管导游工作具有很明显的服务性,但更具有专业技术性,一个合格的导游,应具有较高的专业文化素质和丰富的历史文化知识以及较强的处理问题能力,尤其是外语导游,对语言的要求更高。因此,导游绝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服务人员。然而,现行的职称制度打击了许多导游的积极性,许多人并不把导游当作终身职业,而只想趁年轻“吃青春饭”,短期内“宰客致富”。

诚信建设:将我国旅游行业纳入“良性循环”

    作为我国第一批特级导游,周明德对我国导游队伍“宰客成风”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他一再对记者强调:“导游队伍的健康成长,需要阳光的照耀、新鲜的空气和肥沃的土壤,社会应公正看待导游。总体上说,我国的导游素质与水平都不差,导游也是一个值得骄傲和自豪的‘可爱的职业’。”
    上海大学旅游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陈建勤指出,导游问题暴露的其实只是我国旅游市场上恶性循环的“冰山一角”,我国旅游业亟待从“吃、住、行、游、娱、购”等整条产业链上加强诚信建设。
    “由于旅行社进入门槛较低,旅游行业的市场机制不健全,加上一些无证经营的‘黑社’、‘黑导’,为了牟取利益,不惜把路线价位一压再压,导游收入一扣再扣,破坏整个行业规范,搅坏一锅粥。”陈建勤说:“长此以往,旅游业逐渐恶性循环。只有将旅游的每一个环节公开化、透明化,将每一个暗箱操作的环节都暴露在阳光之下,才能扭转这种畸形的市场发展方向。”
    目前,国家旅游局正联合国家工商总局建立旅游诚信体系的框架。据悉,这套体系将包括诚信旅行社标准和旅行社的诚信信息库。建成后,各地旅游主管部门将定期曝光旅行社、星级酒店和导游人员的违规情况,并在网上公开旅游行业每一个环节的诚信指数,指导游客挑选旅行社、酒店、景点等。
    今年内,上海还力争构建一套旅游诚信长效管理体系。据上海市旅游市场管理处处长苏光建介绍,上海主要将着手建设旅行社、星级饭店、社会旅馆三大信息公开平台,采取一系列措施让消费者明白消费,并联合文化执法、工商、公安、物价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同时开展行业自律。多管齐下,加强上海旅游市场的诚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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